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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答】关于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常见问题解答(一)

    2026-06-08 来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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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父母双亡,姐弟为孤儿,现姐姐已成年(满18周岁)有收入,弟弟未满18岁,可否姐弟一起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可共同申请公租房保障。

    问:父母离异,子女已满18岁,子女能否自由选择与其中一方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可以。

    问:子女年满18周岁,是否需要与父母一起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子女年满18周岁,可选择与父母一起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有独立生活需要的,也可选择不与父母一起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问:精神病人是否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

    答: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单独申请公租房实物保障,但可与法定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公租房实物保障;或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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