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关于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常见问题解答(三)
一、申请我市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准入限额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限额基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49952元。结合家庭人口数,确定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限额。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放宽到上述标准的130%。具体见下表。
申请户籍家庭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限额标准
备注:1.老年人家庭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普通家庭是指除老年人家庭以外的家庭。
2.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低于或等于相应限额的,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答:家庭收入是指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支出及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财产是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所有实物财产和金融资产的总和。包括:
(1)实物财产。房屋、商铺、车位等不动产;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大型工程机械;古董艺术品;其他有价值的实物财产。
(2)金融资产。现金;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储蓄性商业保险;网络金融产品;其他有价值的金融资产。
三、申请家庭成员的企业投资如何计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答: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即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应作为其他有价值的金融资产,计入家庭财产。具体金额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或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实缴的出资额等进行认定。
四、工资收入是算税前还是税后?社保、医保和公积金是否纳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计算范围?
答:工资收入是按税后计算。社会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和未发生提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纳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计算范围。
五、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指什么?
答: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是指申请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扣除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支出及经营成本后的年总收入除以申请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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