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6〕178号)
(本公告为第二次公告)
2026年4月29日,我区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6〕86号,第一次公告),涉及快三官网 荔新公路至北三环高速(荔城出入口)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涉及荔湖街太平村、西瓜岭村土地面积共176.168亩),因社会保障等内容调整,现将该项目用地报批地类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一)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3808公顷(20.712亩)。其中,农用地0.0024公顷(0.036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1.3784公顷(20.676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3808公顷(20.712亩),含耕地0.7108公顷(10.662亩)。
(二)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4359公顷(21.538亩)。其中,农用地0.1589公顷(2.384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1.2469公顷(18.703亩),未利用地0.0301公顷(0.451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4058公顷(21.087亩),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301公顷(0.451亩)。
(三)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5213公顷(22.819亩)。其中,农用地0.0320公顷(0.480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1.4893公顷(22.339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5213公顷(22.819亩),不涉及耕地。
(四)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6958公顷(10.437亩)。其中,农用地0.0232公顷(0.348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6726公顷(10.089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6958公顷(10.437亩),含耕地0.6250公顷(9.375亩)。
(五)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6663公顷(24.995亩)。其中,农用地0.0758公顷(1.137亩),含耕地0.0011公顷(0.016亩);建设用地1.5905公顷(23.858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6663公顷(24.995亩),含耕地1.4758公顷(22.137亩)。
(六)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十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2462公顷(18.693亩)。其中建设用地1.2462公顷(18.693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2462公顷(18.693亩),含耕地1.2424公顷(18.636亩)。
(七)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0387公顷(0.581亩)。其中,农用地0.0004公顷(0.006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382公顷(0.573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2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0386公顷(0.579亩),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2亩)。
(八)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4573公顷(6.860亩)。其中,农用地0.0004公顷(0.006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4569公顷(6.854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4573公顷(6.860亩),含耕地0.4569公顷(6.854亩)。
(九)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6392公顷(9.588亩)。其中,农用地0.0002公顷(0.003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6390公顷(9.585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6392公顷(9.588亩),含耕地0.4614公顷(6.921亩)。
(十)拟征收荔湖街西瓜岭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0168公顷(0.252亩)。其中,农用地0.0120公顷(0.180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048公顷(0.072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0168公顷(0.252亩),含耕地0.0048公顷(0.072亩)。
(十一)拟征收荔湖街太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4278公顷(6.417亩)。其中,农用地0.0402公顷(0.603亩),含耕地0.0005公顷(0.008亩);建设用地0.3876公顷(5.814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4184公顷(6.276亩),含耕地0.1085公顷(1.627亩),建设用地0.0094公顷(0.141亩)。
(十二)拟征收荔湖街太平村下塱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2.1980公顷(32.970亩)。其中,农用地0.0165公顷(0.248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2.1815公顷(32.722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1980公顷(32.970亩),含耕地1.4006公顷(21.009亩)。
(十三)拟征收荔湖街太平村鹧鸪岭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0204公顷(0.306亩)。其中,农用地0.0120公顷(0.180亩),含耕地0.0068公顷(0.102亩);建设用地0.0084公顷(0.126亩)。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0.0204公顷(0.306亩),含耕地0.0152公顷(0.228亩)。
二、社会保障
该项目征收荔湖街太平村、西瓜岭村土地面积共176.168亩,征地双方已于2013年10月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该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70人,按1.62万元/人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113.40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9日。
(二)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9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快三官网 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快三官网 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20-82629486;邮编:5113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三)其他应告知事项:原穗增府征前公〔2026〕86号文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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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本公告可复印后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地村、所属镇政府张贴)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