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危险化学品典型案例专题分享
为持续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警示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公布三起危险化学品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各经营者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增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案例1:广州某材料有限公司未在危险化学品张贴安全标签案
基本情况:2025年8月,接某市应急管理部门移交线索的函,快三官网 应急管理部执法人员到广州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持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未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上张贴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广州某材料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广州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案例2:广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场所案
基本情况:2025年8月,接群众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到广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该公司持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检查发现该公司曾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场所内。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广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规定对广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案例3: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无证售卖危险化学品案
基本情况:2024年8月,接群众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到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该公司未持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售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出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广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普法宣传: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均有着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同时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场所、方式、数量均须符合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