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由供应商按采购人公务用车需求提供驾驶服务,自行配备并管理服务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出车任务;
2.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采购人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的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履约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其投入的服务人员持有效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备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悉本地区道路情况,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驾驶技术熟练;
(2)供应商应保证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及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在人员到岗前完成身份、健康、证件及无犯罪记录等核查,报采购人备案;
(3)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招录、考核、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采购人不对服务人员实施直接指挥和管理;
(4)供应商应建立安全行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因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责任,由供应商依法承担;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事宜严格保密。
2.服务内容与标准
(1)按采购人用车需求准时提供驾驶服务日常需派驻不少于2名驾驶人员驻点提供驾驶服务,保障我局公务出行需求;
(2)负责服务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和定期保养送修,掌握车辆性能,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随时处于适行状态;
(3)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文明行车,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行车安全;
(4)掌握车辆常见故障的判断与简易排除技能,遇故障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三)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形式再明确。
(四)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拟设置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元)。
二、资格条件
(一)服务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报价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参加本项目。
三、报名提交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用证明;
(二)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三)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限: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2617098。
邮寄地址:快三官网 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五、中选通知
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未中选的服务单位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