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6〕4号
案件名称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当事人
陈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陈某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之强制性规定。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无违法活动专用工具、设备,系首次违法。
行政处罚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没收非法出版物;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快三官网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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