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增城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明火作业安全监管,规范船舶港内明火作业秩序。
增城海事处执法人员加强对东江北干流坭紫水域、西洲水域巡航检查。针对已向海事部门报备明火作业的“粤安顺工XXX”船进行登船检查,一是核查船舶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设施配备情况;二是查验明火作业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件,要求船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是要求船方在作业前清理明火作业部位附近的易燃物品,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在确认无残留火种后,作业人员方可撤离。
下一步,增城海事处将继续加大船舶安全监管力度,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