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海事处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东洲湾码头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情况核查。
执法人员首先对照“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闭环监管”零排放治理要求,仔细检查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船舶污染物第三方转运接收处置协议和码头防污染应急预案等内容。随后,东洲湾码头组织开展一次船舶生活污水实船接收测试,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并指导。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码头经营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按标准配齐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船舶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设施、设备,具备足额、合规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需求;二是在码头显著位置,主动公示以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相关内容,保障船方知情权与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服务;三是要加强对船方的宣贯力度,做到“应知尽知”,形成船岸协同局面,配合海事完成好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