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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2021-08-13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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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1〕153号,详见附件1)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562.16万元下达你们,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2021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此次安排资金请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拨付资金,按中央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将补助及时发放到位。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请结合省和我市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分配表.xls

      附件3: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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